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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会的作用
所有提交给参议院的法案要送交6个常务委员会之一审议,或者个别情况送交特别委员会审议。涉及到其他委员会时可以向其他委员会提出。 主管委员会任命一位报告人负责对法案进行分析,向参议院解释新法案对现行法律的修改及其实际效果。 在广泛听取意见后,委员会通过一份书面报告以及对法律草案或法律提案的修改意见。 最后,委员会对参议员、各党派或政府的修改意见提出见解。 在公开大会时,报告人提出主管委员会的修改意见以及针对其他修改意见的观点,这后一种修改意见被称为«外部修改意见»。 参议院的六个常务委员会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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